与霍中凯那一脸羡慕的表情不同,霍九玲眼眶几乎在一瞬间又红了。
桌子底下的双手是握紧了又松开,松开了又握紧。
她为什么遭受了罗铮的羞辱还要来这里自取其辱?
不过是想亲眼看看他和沈柠之间的感情有多么的虚假。
一个从小风里来雨里去,接触广阔的世界,见识和远见非常人所能及,而一个在封闭小山村成长,没有见过世面,思维僵化,安于一隅,鼠目寸光。
这样的女人怎么配得上她心中的英雄呢?
沈柠程无视霍九玲那阴郁得要滴出水来的眼神,给罗铮夹了块肉,轻声问:“今天碾米厂人多吗?”
罗铮吃着媳妇儿夹的肉,“有十来个人排队,不过都挺快的。”
“多吃点,”沈柠又给罗铮夹了茭白,然后对霍中凯兄妹说:“这是大队刚分的茭白,新鲜着呢!”
霍中凯吃了好几口,“这个平时真的很少吃,味道很鲜,还挺甜的。”
沈柠:“因为是山里的泉水浇灌长大,所以味道格外的好。”
霍中凯说:“这大米好香!”
蒸熟的大米又香又软,似乎还飘着一股沁人的稻花香,霍中凯胃口大开,连吃了两碗。
霍九玲简直要受不了自己哥哥,到底是家里没让你吃饱过还是怎么地?有必要在人家家里狼吞虎咽,像饥荒的难民似的吗?
真是一点形象都没有,尤其在沈柠面前,也不知道人家在心里怎么笑话他们兄妹俩!
霍九玲越想越气,她拿眼睛看罗铮,罗铮连眼风都没给她,程不是看着媳妇儿就是盯着孩子吃饭。
霍九玲心里默默一叹,沈柠这个女人太有心机了,明知道罗大哥嫌弃她,还偏偏给生下两个孩子用来绑住男人。
难道她不知道,强扭的瓜不甜吗?
这么把罗大哥绑在身边,他就一辈子会快乐吗?
快乐这个词,霍九玲觉得,沈柠可能也不懂,毕竟是乡下女人,没读过什么书,只有眼前的苟且。
骄傲如霍九玲,她认为自己唯一输给沈柠的,是先机。
如果是自己先对罗铮表明爱意,并且嫁给他,罗大哥就不会像现在这样陷入两难的境地。
沈柠也没理会霍九玲,她看霍中凯吃得那么香,心里也不免高兴,“上次罗铮跟你借车子,还没谢你呢!”
霍中凯说:“小事儿小事儿,我这条命都是他救过的,借一辆车算什么?”
霍九玲吃饭程丧着一张脸,好像谁都欠她钱似的,霍中凯只得解释,“我跟阿铮很早就认识,我妹妹也是因为我才认识了阿铮,打小关系好,一听说阿铮突然转业回来,有点受不了……”
沈柠微微一笑,“没事,我还要多多感谢九玲同志的关心。之所以支持孩子爹转业,其实就是为了他的身体着想,那些年他身上受了大大小小的伤,其实已经不适合继续留在组织,只是组织厚爱依旧委以重任,但咱也得适时功成身退不是?”
这话说得条理分明,表达清晰,霍中凯觉得,罗铮这个媳妇儿是个文化人。
至少不粗野,待人处事也是礼貌周,宽和大度。
霍中凯对沈柠的好感满分。